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硕士研究生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复试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安全平稳的原则,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5.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专业学位类
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代码125200):总分175分,其中管理类联考88分,外国语44分。
(二)学术学位类
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0400 (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 理、土地资源管理) | 47 | 47 | 71 | 71 | 340 |
(三)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一《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准备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提前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2.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等设备)和配件(话筒、电源、支架、摄像头)若干。
3.良好的网络环境,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限网络或者畅通的WIFI环境。如果两者都不具备,请提前在手机运营商内购买准备好流量包。
4.“双机位”要求。考生使用“双机位”(使用双摄像头)面试。“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5.面试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建议选择独立、安静、明亮、整洁、封闭的场所,最好是白色背景墙。
6.复试过程中,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示,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7.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免冠素颜,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面试回答问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8.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将立即提醒考生并停止复试;若继续有舞弊行为并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9.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录屏截屏,禁止在相关考试科目结束前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否则一律以作弊违纪处理。
10.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扫描,提交PDF格式),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已取得证书的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网络教育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②政治审查材料(样表请见附件四)。
③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其他相关材料。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复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⑤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线上复试前,在网上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⑦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根据教育部后台信息及时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考生无需再次提交材料,如对加分政策有疑问,请联系0817-2568034。
⑧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五),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在网上提交。
以上材料需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将所有材料整理成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档,文档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例如:“教育经济管理+张三”、“MPA+李四”),在3月25日前将文档发送到1710979833@qq.com。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
3.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将不予复试。
4.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云考场AI平台,时间3月26日,8:00-20:00。(具体以群通知为准)
(三)复试项目
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0400)(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满分为5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共2道题。考试范围:管理学理论、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导论和时事政治相关方面的知识。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满分为4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2道题选择1道作答。考核考生对公共管理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详情请见附件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
2.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代码:125200):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满分为5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共2道题。考试范围:思想政治理论、管理学理论和时事政治。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满分为4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2道题选择1道作答。考核考生对公共管理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详情请见附件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去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机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给出体检结果建议意见。考生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于拟录取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其他
对于地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等网络信号较差的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请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支撑材料,于3月25日前将申请发送邮件到yzb@cwnu.edu.cn,我校将积极协调复试平台提供方、教务处、学工部、网络中心等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复试场地、网络保障等复试所需必要合理的协助。
五、成绩计算、使用办法及报送要求
(一)成绩使用
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为50分、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为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为10分。
(二)成绩计算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进行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公共管理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MPA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面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加分实施细则》(附件三)规定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妥存备查。
3.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七、复试费用缴纳
1.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加试80元/人。
2.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研究生院主页《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