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复试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督导和检查,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本学位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包含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测试和综合面试。
复试安排
时 间 | 地点 | 复试科目 |
2023年4月3日上午09:00-11:00 | 3129、3130 | 专业课测试 |
2023年4月3日下午13:00-19:00 | 3127、3128、3114 | 综合面试 |
2023年4月3日中午11:00-13:00 | 3130 | 同等学力加试 |
备注:2023年4月3日8:30进入考场并进行资格审查;12:30在3129会议室进行面试候考准备。 |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会计硕士,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见下表)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2023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专业代码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 |
125300 | 会计 | 232 | 51 | 102 |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复试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2.综合素质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毕业论文;
(3)科研成果;
(4)专家推荐信;
(5)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6)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需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自考承诺书等相关证明。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测试(100分)
(1)思想政治理论(20分)
思想政治理论参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2)专业课(80分)
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知识。
专业课考核参考书目:
j《财务会计学》 (第13版) 主编 戴德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7月;
k《财务管理学》(第9版) 主编王化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6月;
l《审计学》(第9版)主编 宋常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
m其他。
(二)综合面试(100分)
考生在复试开始前,在随机提供的3套复试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并现场作答。
(1)英语听力、口语测试(40分)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水平。
(2)专业综合面试(60分)
主要考查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
五、同等学力加试
(一)加试科目
科目1:《会计学基础》(100分)
参考书目:《会计学基础》第七版,主编:崔智敏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
科目2:《管理学原理》(100分)
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主编:周三多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6月。
(二)考核方式
1.专业课测试120分钟,现场作答
2.综合面试考生现场抽题作答,并回答老师提问
3.同等学力考生科目1、科目2每门课60分钟,总分各100分
六、综合面试流程
(一)面试前半小时确定考生的面试次序;
(二)考生按面试次序进入考场;
(三)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四)考生现场回答抽题内容;
(五)面试评委按照量化标准独立打分。
七、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分数构成:去掉面试评委评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面试评委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初试总分/3 )×50%+(复试总分/2)×50%
(七)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2023年我校会计硕士不接受调剂。
八、其他说明
(一)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商学院官网上全程公开相关信息,所有复试环节录像资料留存1年备查。
(三)请复试考生按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积极准备参加复试,不按规定参加复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以任何形式违反复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和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